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N2023-18-27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师范学院滨湖校区二期自助洗衣机托管服务项目
二、答疑信息
答疑事项:招标文件
答疑内容:
1.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技术标准要求评审项,“7.所提供的洗衣机洁净能力:洗净比≥1.1得2分,1.05≤洗净比<1.1得1分,洗净比<1.05 不得分”能否修改。
答:修改为“7.所提供的洗衣机洁净能力:洗净比≥0.9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2.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技术标准要求评审项,“8.所提供的洗衣机具备杀菌除病毒功能,可同时消灭三种及以上细菌病毒,满足得2分”能否修改。
答:修改为“8.所提供的洗衣机具备杀菌除病毒功能,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答疑日期:2023年06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七结算方式要求“2、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中标人所投自助洗衣机的经营服务收入归中标人所有,学生采用、支付宝扫码使用支付。3、中标人运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中标人全额负责缴纳。中标人每月按水电表实际读数及合肥市居民用水用电标准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如遇国家和有关部门对水电价格进行调整,收费也进行相应调整,经学校按调整后的水电价格等额增减。”调整为:“2、学生通过、支付宝等智能支付方式扫码支付,所有收费直接进入学校指定一卡通账户,中标人每季度与学校结算一次。中标人未经允许不得另行采用其他的支付方式。计费系统必须与现有校园一卡通系统对接(对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资金的入口必须是校园一卡通账户,任何资金不得直接流向企业账户。学校监管审核,根据所报送营业额数据,扣除水电及其他需要扣除费用后代为转付(中标人须出具该公司相应收票据)。学校每季度按水电表实际读数及合肥市居民用水用电标准扣除相关费用,如遇国家和有关部门对水电价格进行调整,收费也进行相应调整,经学校按调整后的水电价格等额增减。”
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内容和本答疑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合肥师范学院
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
联系方式:0551-6367600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2220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真
电 话:0551-622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