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高明材料科技分公司聚醚单体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四航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高明材料科技分公司聚醚单体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聚醚单体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聚羧酸减水剂生产项目,生产基地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白石工业区,本项目拥有自动化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产品销售至国内外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水电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项目和建筑新材料公司。
2.2招标内容:包件一:聚醚单体共1280吨,包件二:聚醚单体粉剂共2500吨。合计3780吨(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聚醚单体数量结算按过磅计量。
2.3质量要求:本次招标的聚醚单体必须符合GB/T7383-2007《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羟值的测定》、GB/T 12008.6-2010 《塑料 聚醚多元醇 第6部分:不饱和度的测定》、GB/T11275-2007 《表面活性剂 含水量的测定》等标准;如国家颁布新的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同时满足招标方的生产工艺要求。
2.4交货地点:包件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白石工业区长岗路12号;包件二: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和重庆市云阳县清河路74号人和工业园区,具体送货地点以需方指示为准。
2.5交货时间:暂定为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8月,具体进场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后期货物以订货通知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扫描件。
3.2生产能力要求:生厂商及经销商代理的厂家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方法,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财务报告及报表不做强制要求。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对应生产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供货业绩要求:能提供近不少于1份最近三年的供货业绩证明(如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3.6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3.10投标人其它要求:了解并遵守《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详见第二章附件)相关条例。
4.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后,请于2023年06 月19 日11:30至2023年06 月26日11:00(以系统时间为准)自行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5.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时间为:2023年06 月26 日11:00开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 月03 日16:00 ;开标时间为2023年07 月03 日16:00,上述时间均以系统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月03 日16 :00(以系统时间为准)。
3、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8.监督机构
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宇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电子邮件:wyu@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联系人:阮育萍
电 话:15975407449
电子邮件:ryuping@
中国交建项目
2023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