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3年06月21日-2023年06月26日
吉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吉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
(元)
| 质量承诺
| 工期 (日历天)
| | 1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7069485.18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365
| | 2
| 山西鸿基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052054.13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365
| | 3
| 太原市建工兴达工程有限公司
| 7081850.45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365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邸改琴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晋2142020202268697
| | 2
| 山西鸿基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张伟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晋2142019201951142
| | 3
| 太原市建工兴达工程有限公司
| 张杨春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晋2142010201108772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1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2
| 山西鸿基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3
| 太原市建工兴达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
地 址:吉县新华街文化馆办公楼四层
联 系 人: 梁女士
电 话:0357-3997217
代理机构:山西益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临汾开发区德和大厦13A层1406室
联 系 人:樊女士
联系方式:17335874826
电子邮件:sxyy635719407@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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