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p,#content ul li{text-align:lef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S312东乡区甘坑至东金分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 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东乡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与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东乡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名称:S312东乡区甘坑至东金分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坑西村,与规划的S424相接,路线沿老路向西布线,经过窑上、张家、普涵塘、浯溪村、黎圩村,终于东金分界处(杨桂林附近),全长约11.9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0m,沥青路面结构。项目总投资:14746万元,其中建安费约9376.5439万元。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投资约:175.7万元(其中设计费暂定168.7万元,勘察费7万元)。
2.3技术标准:本工程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的相关公路标准建设。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S312东乡区甘坑至东金分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配合业主完成设计文件送审程序;设计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土石方、防护、排水、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平面交叉、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
2.5 勘察设计周期: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按业主要求及时提交质量、深度满足规范要求的各阶段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 月 21 日至2023年 7 月 16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2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遇到投标软件技术问题可直接与软件公司联系。咨询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7 月 17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东乡分中心
地址:抚州市东乡区恒安西路47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18879407924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财富广场6A座19楼
联系人:过女士 电话: 18607940066
监督部门: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抚州市临川区玉茗大道与竹山路交叉口
电话: 13979455942
附 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3、在人员、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 誉 要 求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
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公路与桥梁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
注:1、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六、资格审查资料“(五)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拟派的主要人员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交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彩色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