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②其他条件:a、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太阳能热水系统具备国家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以供应商库中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b、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②其他条件: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企业在经营及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其他要求: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②其他条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格式不做强制要求(提供专项授权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太阳能热水器项目或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金额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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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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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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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