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关于八步区城镇职工2023年-2025年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重2)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ZC2023-G3-020038-GXHZ
2.项目名称:八步区城镇职工2023年-2025年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重2)
3.预算金额:肆佰陆拾伍万元整(¥4650000.00)本项目采用投标单价进行报价(每人每年620元,以投标单价为价格分的评定标准)。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按价620.00元/人/年。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简要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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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八步区城镇职工2023年-2025年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重2)
| 1 项
| 八步区城镇职工2023年-2025年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重2),参保人数以实际为准(约2500人),最高限制价620元/人/年,筹资标准根据中标价格确定,且三年每人每年的筹资标准统一不变。保险服务期限:3 年,2023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 时止。如存在政策重大变动情况下,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费将同步进行相应调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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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限三年,与贺州市八步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相一致,即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健康保险”。
3.2本项目允许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 投标,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还须提供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或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
3.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7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和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2)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开标地点: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5)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注: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4500901000883888802316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属于强制采购的品目,予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属于非强制采购的品目,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内的,实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价给予2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公告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
5.监督部门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5281873,地址: 贺州市建设中路60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八步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尧伟
联系电话:0774-5123510
地 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新凤街2号农村电商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贺州市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4-5262228
地 址:贺州市平桂大道19号新兴小区207号
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八步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贺州市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