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北部湾港船舶溢油和危险化学品应急防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北部湾港船舶溢油和危险化学品应急防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部湾港船舶溢油和危险化学品应急防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
| 品目 |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载运工具/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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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 |
| 行政区域 | 青秀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21日 15:38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月21日 每21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21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6月2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48.400-006-665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400-006-66558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南宁市金浦路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覃工0771-400-006-6655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荣恒名都A座5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鑫怡 0771-400-006-66558、400-006-6655 |
项目概况
北部湾港船舶溢油和危险化学品应急防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国际名都A座5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HH(Z)400-006-66554C3
项目名称:北部湾港船舶溢油和危险化学品应急防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400-006-665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400-006-665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北部湾港船舶溢油和危险化学品应急防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可办理邮寄),并于2023年06月21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部湾港船舶溢油和危险化学品应急防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HH(Z)400-006-66554C3
2.项目名称:北部湾港船舶溢油和危险化学品应急防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3.采购需求:北部湾港船舶溢油和危险化学品应急防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48万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21日起21日(21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质量合格的项目建议书。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202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未被“信用中国”(
3.经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可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月21日(工作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国际名都A座508室。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可办理邮寄)。
六、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元。
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如选择以电汇、转帐形式,交纳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支行
银行账号:400-006-6655518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06月1121日9:30分)前邮寄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邮寄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拒收邮费到付的邮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
2.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供应商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蹉商单位名称、蹉商时间、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如下)。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蹉商单位名称:
蹉商时间:
电子邮箱:
4.响应文件邮寄地址:{本网站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国际A座5层508室)。收件{本网站系电话:0771-400-006-66558。
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2022023年706月1121日9时30分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磋商方式:不进行现场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就磋商小组的磋商内容提交磋商应答文件。供应商的磋商应答文件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响应文件上被授权代理人一致,否则无效)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2.在磋商期间为便于与供应商取得联系,进行磋商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磋商函”落款处的“电话/传真”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磋商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磋商应答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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