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闽清县坂东卫生院医疗设备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C-TP-2023-037
项目名称:闽清县坂东卫生院医疗设备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谈判保证金(元)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主要技术要求
|
| 1
| 闽清县坂东卫生院医疗设备仪器采购项目
| 1(批)
| 260000
| 5200
| 工业
| 否
| 详见第三章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采购包。节能产品,适用本采购包。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采购包。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本采购包。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注:在投标截止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医疗器械许可证书或统一证书的,应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7日 至2023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坂东卫生院
地址:闽清县坂东镇坂东街88号
联系方式:姜兆雯/13685017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联系方式:刘伊文、张思婕、陈丽娜/059183625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伊文、张思婕、陈丽娜
电 话: 059183625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