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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丰山镇综治中心提升和“和谐征迁”项目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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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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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丰山镇综治中心提升和“和谐征迁”项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下庄249号4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SZZ[TP]2023030
项目名称:丰山镇综治中心提升和“和谐征迁”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54029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7日 至2023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下庄249号4f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下庄249号4f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下庄249号4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华安县丰山镇
联系方式:黄先生15260692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世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596-2187663
联系方式:小刘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刘
电 话: 0596-2187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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