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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钢股份炼铁新2#、3#高炉矿槽部分超低排放项目--动力电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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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鞍钢股份炼铁新2#、3#高炉矿槽部分超低排放项目--动力电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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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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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炼铁新2# 、3#高炉矿槽部分超低排放项目--动力电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股份炼铁新2# 、3#高炉矿槽部分超低排放项目--动力电缆(AGGCJSHGZHD23061653955)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电气工程事业部电力电信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鞍钢股份炼铁新2# 、3#高炉矿槽部分超低排放项目--动力电缆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2)生产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生产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5)生产型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提供近2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合同的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的生产方均为供应商自身; 不同类别产品业绩不可相互替代; 出口业绩提供报关单,出口业绩的报关单、合同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业绩电压等级往下认可最接近的电压等级; 不予统计的业绩有(不限于此): 供应商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供应商销售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供应商与代理商、经销商之间的供货业绩(出口业绩除外); 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费用及相应的风险。能力要求: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锁定铜价。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检测报告(出具机构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的试验项目,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为供应商自身。检测报告产品型号与被核实的产品相对应,不同类别产品的检测报告不可相互替代。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当电缆绝缘的原材料、制造工艺、设计以及结构发生变化可能改变其特性时,重新进行完整的型式试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检测报告有效期有差异的,以有效期短的为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未明确检测报告有效期的,检测报告有效期按长期有效认定。外文报告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3、生产许可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件,且在有效期内。被核实产品不超出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 4、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定期年检记录且认证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说明:以上提供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6日16时00分至2023年06月26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6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电气工程事业部电力电信室招标公司: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鞍钢厂区正门内小白楼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联系人:孙震联系人:周延枝电话:0412-6726118电话:6736686 2023年06月16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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