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造价审核-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造价审核 已由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铁路专用线改扩建项目工程造价审核,信档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核。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2.2 服务期限:根据项目进度,委托人分批提供每个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咨询人收到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后六十日内完成该项目结算审核并提交成果资料。
2.3本次造价审核项目投资额约为14600万元,其中:
铁路专用线改扩建项目投资额约为9200万元;
信档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约为:5400万元。
2.4 服务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成果文件应符合:
中价协[2012]011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国家与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2.5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工程造价审核业务,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内容。
3.2 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承担过至少1个建筑施工项目工程咨询服务业绩。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
3.4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委托代理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应答)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并提供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5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6 其他要求: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3)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
(7)其他:/。
3.8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3 年_6_月_26_日17时30分至 2023 年_6_月_30_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7 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辅楼2层210办公室(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在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同时,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5.4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联系方式),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建议采用顺丰快递方式递交。同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邮 编:614200
联系人:牛先生
电 话:18991179802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