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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市采购/资审公告危化品行业工伤预防项目二标段(三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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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沧州市采购/资审公告危化品行业工伤预防项目二标段(三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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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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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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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危化品行业工伤预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3053160010001 项目名称:危化品行业工伤预防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0000 最高限价:480000 采购需求:危化品行业工伤预防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6-28至2023-07-04, 9点-12点-12点-17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7-1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六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在“信用中国”(
5.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应当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公示系统、金融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7.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0号 联系方式:0317-3206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都市阳光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 联系方式:0317-2057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欣茹 电话:0317-205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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