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3342023000049
二、项目名称: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四川太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4栋1913 | 415,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太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 1-1 | 电工、电子生产设备 | 理塘县公安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 人证合一品牌:中盾
4G图传品牌:大华
电动巡逻车品牌:卓越
单警执法记录仪品牌:中信安
| 人证合一:规格型号:ZD6221DL_2Z
4G图传:规格型号:DSJ-DHTN1A1
电动巡逻车:规格型号:X05JF-2
单警执法记录仪:规格型号:DSJ-N4型1、投标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如有要求不一致的地方以有利于采购人的要求为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投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完成招标项目的配送、安装等实施工作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5、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成套完整,在技术要求中未列明但属于货物运行所需附件必须一并提供。如在安装运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项漏项,且为货物正常运行所必须的,中标人应当无偿提供。
| 1.00(批) | 415,800.00 | 415,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代亮
、
鲁健
、
王永清(采购人代表)
、
曹民
、
曾成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支出+合理利润”原则。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237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理塘县公安局
地址:
甘孜州理塘县团结北路3号
联系方式:
0836-5322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2-1001A
联系方式:
028-83165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028-83165936
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7日
相关附件:
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