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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设计鞍山市千山区鞍山汤岗子智慧景区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设计重发第2次公告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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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设计鞍山市千山区鞍山汤岗子智慧景区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设计重发第2次公告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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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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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汤岗子智慧景区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千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鞍山汤岗子智慧景区建设项目>项目备案证明》(鞍千行审批[2023]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疗养院院内
2.2工程规模:智慧园区为机房软硬件设备搭建,整个景区弱电的综合布线,园区内的视频监控,广播系统等子系统。景区Vi工程即园区导视标志标牌。
2.3投资额:3997.0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900万元。
2.4本项目划分标段,共划分1(标段数)标段。
2.5招标范围:智能化工程设计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相关审图、合同备案等手续的办理,提供全过程施工现场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2.6设计服务期:(1)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文件的编制;(2)初步设计过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联系电话:0412-2599266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市鞍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49号(鞍山大剧院)三楼
邮政编码:114010
联系人:李冰、明润琦
联系电话:0412-2237778
联系传真:/
E—mail:aqgczx@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对炉支行
账号:31814994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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