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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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阳市高中外迁-老城葛家岭片区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及春都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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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洛老磋商采购-2023-2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高中外迁-老城葛家岭片区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及春都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125,201.00元 |
最高限价:11252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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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老城政采磋商(2023)0018号-1 | 洛阳市高中外迁-老城葛家岭片区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及春都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一标段) | 397114 | 397114 | 是
| 397114
| | 2 | 老城政采磋商(2023)0018号-2 | 洛阳市高中外迁-老城葛家岭片区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及春都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二标段) | 383200 | 383200 | 是
| 383200
| | 3 | 老城政采磋商(2023)0018号-3 | 洛阳市高中外迁-老城葛家岭片区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及春都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三标段) | 344887 | 344887 | 是
| 344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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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老城葛家岭片区北侧规划路、东侧规划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二标段:老城葛家岭片区南侧规划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三标段:春都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高中外迁-老城葛家岭片区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及春都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主要包括道路、排水、电力、弱电、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的监理服务。 (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4)资金财政资金 (5)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监理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优先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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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须具有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⑦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需依法缴纳社保。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法定代表人本人响应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6月27日 至 2023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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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7月0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十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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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老城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379-63201988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与经八路交汇处区政府办公大楼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525016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皓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1906房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66596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665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