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试油公司塔河油田硫化氢脱硫处理服务FW036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3年试油公司塔河油田硫化氢脱硫处理服务FW036项目
招标编号:ZY23-XJX08-FW036-0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油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自2021年起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完井测试管理中心将试油过程中配合作业的泵车作业、打防火墙、硫化氢处理、废液运输和采油树试压等一体化施工队伍交由承包商自行管理。现将塔河油田一体化施工中硫化氢处理作业进行委外施工,拟选择技术过硬、有一定现场经验、工艺控制严格的企业为我方提供优质服务。
2.1.1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试油公司塔河油田硫化氢脱硫处理服务FW036项目。
2.1.2项目单位:试油公司。
2.1.3项目预计金额:100万元(含税)。
2.1.4招标结果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3月31日。
2.1.5服务地点:南疆区域。
2.2招标范围:根据用户需求,在塔河油田作业现场进行硫化氢脱硫服务。
2.2.1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2报价要求:本项目设最高上限价格;在服务项目内容和服务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报价。投标报价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整体下浮,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否决投标。最高限价表/报价表:
采购项目 | 单位 | 最高限价 | 备注 |
除硫剂服务-有机除硫剂处理量 A | 元/吨 | 24.63 | A、硫化氢含量 2000ppm 以下的井,药剂质量比(平均)2.5‰处理量为每吨 2.5 公斤;B、硫化氢含量2000-10000ppm 以下的井,药剂质量比(平均)4‰处理量为每吨 4 公斤;C、硫化氢含量 10000-100000ppm 以下的井,药剂质量比(平均)7‰处理量为每吨 7 公斤;D、硫化氢含量 100000 以上的井,药剂质量比(平均)10‰处理量为每吨 10 公斤; 超出部分不予核算;处理量为井内出液量过磅载重为主,现场计量数值为辅佐证;硫化氢含量以以实验室硫化氢检测数据为依据为准。 2. 硫化氢浓度控制范围为 20ppm 以下(以罐口硫化氢监测为准;),如超出进行连续加密监测,如果连续 48 小时硫化氢仍然大于 20ppm, 采取以下结算方式:A、当硫化氢浓度大于 20ppm 低于 30ppm 时,按合同价款的 95%结算;B、当硫化氢浓度为 30~50ppm,按合同价款的 90%结算;C、当硫化氢浓度为 50~100ppm,按合同价款的 80%结算;D、当硫化氢浓度≥100ppm,则不予结算。 3. 当除硫剂加注超出 1、2 要求硫化氢仍高于安全要求则立即上报现场管理部门并研判除硫剂除硫效果,研判后可提高 1、2 要求标准或按研判结果据实结算。 4. 无实验硫化氢检测数据的单井,硫化氢含量参考取样口硫化氢监测数据,若加药浓度大于标准值,提交原因说明。 5. 脱硫液体质量进行过磅称重,液性为水时,提供环保站过磅单;液性为油时,提供卸油过磅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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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硫剂服务-有机除硫剂处理量 B | 元/吨 | 39.4 |
除硫剂服务-有机除硫剂处理量 C | 元/吨 | 68.96 |
除硫剂服务-有机除硫剂处理量 D | 元/吨 | 98.52 |
安装及设备使用费(含安全防护费) | 元/井.次 | 688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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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式起重机(自备吊) | 元/吨.公里 | 0.432 | 自备吊单程据实,未使用脱硫剂不结算。 |
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质量标准
(一)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以下的井,药剂质量比(平均) 2.5‰,即处理量为每吨 2.5 公斤除硫剂;
B.硫化氢含量2000-10000ppm 以下的井,药剂质量比(平均) 4‰,即处理量为每吨4 公斤;
C.硫化氢含量10000-100000ppm 以下的井,药剂质量比(平均) 7‰,即处理量为每吨7公斤;
D.硫化氢含量100000 以上的井,药剂质量比(平均)10‰,即处理量为每吨10 公斤;超出部分不予核算;处理量为井内出液量过磅载重为主,现场计量数值为辅佐证;硫化氢含量以实验室硫化氢检测数据为依据为准。
6.除硫效果指标:
硫化氢浓度控制范围为20ppm 以下(以罐口硫化氢监测为准;),如超出进行连续加密监测,如果连续48小时硫化氢仍然大于 20ppm,采取以下结算方式:A、当硫化氢浓度大于20ppm低于30ppm 时,按合同价款的95%结算;B、当硫化氢浓度为30~50ppm,按合同价款的90%结算;C、当硫化氢浓度为50~100ppm,按合同价款的80%结算;D、当硫化氢浓度≥100ppm,则不予结算。
7.除硫效果补充条款:当除硫剂加注超出 5、6 要求硫化氢仍高于安全要求则立即上报现场管理部门并研判除硫剂除硫效果,研判后可提高5、6要求标准或按研判结果据实结算。
注:并非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都为否决条款。不满足★号技术指标将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6月27日11:00:00至2023年07月03日23:59:59(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 href=" 零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登陆地址: align="center" width="481">
序号 | 中标金额(万元) | 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 |
1 | 100以下 | 2万元/标包/项目 |
2 | 100-500 | 2.50% |
3 | 500-1000 | 2.00% |
4 | 1000-3000 | 1.50% |
5 | 3000-5000 | 1.25% |
6 | 5000以上 | 1.00% |
备注: 1.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计算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为中标金额乘以对应百分比,不含相应中标金额栏上限的本数; 4.履约保证金可以为现金、银行保函等甲方认可的形式,收取金额最多不超过75万元; 5.中石油内部单位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