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2023-06-27 15:05|发布单位: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3-07-19|项目监管地:咸丰县|
【项目概况】
医用氧气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Q2023-061406355ZF(XF)/XFX-202306-FS01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6-2023-03629
3、项目名称: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60(万元)
6、最高限价:36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则要求:①供应商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②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补充注册批件》(液态氧);③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委托其他单位运输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及承运单位的上述运输证件;④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⑤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2)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则要求:①供应商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用氧)。②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③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补充注册批件》(液态氧);④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委托其他单位运输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及承运单位的上述运输证件;⑤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⑥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28日至2023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方式为:打开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右侧“CA办理指南”中查看。(2)已有账号但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登录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咸丰县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1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398178;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报价,招标、评标和中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项目包的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其该包投标无效。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户 名: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首义支行账 号:0279 0016 6710 504开户行行号:3085 2101 507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丰县人民医院
地址:湖北省咸丰县高乐山镇天使胡同2号
联系方式:0718-3105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A20栋(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国药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27-84888155/8156/8157/81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洁、刘志轩、陈伟
电话:027-84888155/8156/8157/8159转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