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屏南县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屏南县古峰镇长汾东路100号5单元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ZB2023-PN018
项目名称:屏南县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致:福建创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福建晟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受屏南县绿屏环境净化有限公司委托,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FSZB2023-PN018、屏南县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邀请贵单位进行谈判。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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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屏南县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 1
| 项
| 28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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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按胎谈判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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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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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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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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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补充说明)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至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屏南县古峰镇长汾东路100号5单元401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157894009@)。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谈判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屏南县古峰镇长汾东路100号5单元4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屏南县古峰镇长汾东路100号5单元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 谈判保证金
| 购买标书费及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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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名称:
| 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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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村信用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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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帐号
| 9060511020010000165168
| 140700280990013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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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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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屏南县绿屏环境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国宝路221号汽车站四层
联系方式:张先生/18659357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
联系方式:张女士/13950538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3950538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