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安市殡葬服务所守灵服务场所餐饮、住宿、超市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gazr201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中瑞-GA2023-0515
项目名称:高安市殡葬服务所守灵服务场所餐饮、住宿、超市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高安市殡葬服务所委托,对其所需餐饮、住宿、超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编号:中瑞-GA2023--0515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安市殡葬服务所隶属于高安市民政局,位于高安市瑞州街办赤溪行政村黄村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根据江西省殡葬“一条龙”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赣民字〔2012〕172号)从2013年起在全省各地推行殡葬“一条龙”服务。2018年我市全面实施了殡葬改革和对殡仪馆进行改扩建,目前改扩建项目已全面竣工并移交使用。为了满足高安市殡葬改革需求,解决民生迫切问题,缓解殡葬设施和殡葬严重不足,改善殡葬治丧环境,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殡葬“一条龙”服务更人性化服务提升及逝者家属的需要,提供必要的餐饮和守灵期间住宿服务,经民政局研究拟对殡葬服务所部分场房进行招租,以此用于守灵服务场所中增加餐饮、住宿、超市服务项目。
2.1.1拟招租场房的情况如下:
2.1.1.1、招租场房1:原址礼堂一栋一层:三个独立大厅,两个独立用房。总面积1800平方米。独立的广场,可设车位80余位。
2.1.1.2、招租场房2:新建服务楼一栋共三层。总面积1485.6平方米,每层495.2平米。一层设有传菜电梯(未安装),厨房、大堂、四个办公用房。二层设有中厅、大厅、 三个带有独立卫生间的包房。三层设有中厅、大厅、三个带有独立卫生间的包房。
2.1.1.3、拟招租场房租金前期第三方评估咨询概况:
《咨询结果明细表》
| 序号
| 资产管理方
| 坐落
| 建筑
结构
| 设计用途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建筑面职(m2)
| 评估租金单价(元/ m2·月)
| 月租金(万元)
| 年租金(万元)
|
| 1
| 高安市殡葬服务所
| 高安市瑞州街
道上游路以东
高安市殡仪馆内
| 砖混
| 礼堂
| 1/1
| 1800
| 8
| 1.44
| 17.28
|
| 2
| 钢混
| 服务楼
| 1-3/3
| 1485.6
| 9
| 1.34
| 16.08
|
| 合计
| 3285.6
| | 2.78
| 33.36
|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场所及经营服务要求
2.2.1、招标人提供场地、水、电到位。投标人为殡葬服务提供守灵服务场所餐饮、住宿、超市服务项目所需要的装修装饰、人员、设备设施、用具等设施,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费用。
2.2.2、服务范围:为殡葬服务所的逝者家属人员提供餐饮、住宿、超市、本单位职工就餐、职工加班用餐的配送、丧葬酒席及一般公务接待。
2.2.3、投标人如需了解招租场地的具体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高安市殡葬服务所进行了解。
2.2.4、服务场所不得对外经营,必须满足高安市殡葬服务所工作需要,确保为殡葬服务所的逝者家属人员提供餐饮、住宿、超市、本单位职工就餐、职工加班用餐的配送、丧葬酒席及一般公务接待要求。
2.3、投标报价和承包租金方式:
2.3.1、本项目承包租金方式:以中标人在服务场所经营的年营业额小于或等于¥333.60万元,即收取年租金¥33.36万元;年营业额超过¥333.60万元,采用超出¥333.60万元部分必须按中标人所报的上缴利润考核费率乘以超出¥333.60万元部分营业额所得金额,如数上交给招标人指定账户,归国库所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提供相关内容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进行佐证,不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2.3.2、本项目投标报价即为投标人所报上缴利润考核费率,其控制区间:不低于10%(含10%),低于此区间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2.4、承包经营期限:叁年(合同每到一年,招标人与中标人都愿意续签的前提下重新签订合同,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叁年(合同每到一年,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愿意续签的前提下重新签订合同,最终以每年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招标活动。3.6.2、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曾作出虚假招标 承诺,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活动。3.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整包参加投标,不得拆包。3.6.4、以上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要求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资格要求证明文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人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以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6.5、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3.6.6、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或是各级政策文件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4)、采购文件中未约定适用信用承诺的。(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处以承包经营期间营业总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单位招标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住宿、餐饮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餐饮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佐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至2023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gazr2012@
方式:电子邮件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安市殡葬服务所
地址:高安市瑞州街办赤溪行政村黄村
联系方式:刘柱芳18170844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高安市瑞阳大道毛家巷A1栋2单元莱阁酒店七楼
联系方式:郑来未0795-5282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来未
电 话: 0795-5282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