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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移动发电车资格预审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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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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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发电车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移动发电车 (AGGYJTHGZYD23062154871)招标人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眼前山分公司设备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移动发电车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00KW及以上发电车产品销售业绩凭证(上传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的扫描件)。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企业类型:生产型企业。2、核算形式:无。3、纳税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13%。4、企业规模:注册资金5000万及以上。(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能少于1年。5、特殊设备、场地要求:无。6、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的能力(供应商准入评审)。7、ISO管理认证要求:需上传所投产品相关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质量认证证书。8、其他要求:本次采购对移动式发电车的性能及参数不接受负偏离;交货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付款方式应满足招标人要求。9、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示的合格生产企业(需上传工信部查询系统截图及投标产品车辆工信部公告)。10、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00KW及以上发电车产品销售业绩凭证(上传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的扫描件)。上述资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上传。11、供应商准入:资格预审。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本次招标要求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4.资格预审方法预审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预审。5.申请报名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06月26日17时04分至2023年07月0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 标 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眼前山分公司设备室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眼前山矿区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联 系 人:崔景慧联 系 人:寇博电 话:15566266557电 话:0412-6736615 2023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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