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2023-165
项目名称:江苏吉麦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选聘财务审计机构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01标段:10万元/年;02标段:10万元/年
招标需求:
01标段;选择一家财务审计机构按照审计相关规定,针对江苏吉麦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开展2020年度至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检查,2020年至2022年出具审计报告一份。
02标段:(1)根据实际投资情况,针对江苏吉麦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开展2023年度至2026年度第三方审计检查,2023年至2026年每年各出具一个审计报告一份。
(2)针对金派克新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开展2023年度至2026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并出具当年度固定资产盘点情况表。
投标人可以参与全部标段的投标,也可以参与以上单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
01标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个日历天内出具正式的财务审计报告;
02标段于每年度3月31日出具正式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2、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家新三板上市及债券融资额10亿以上年报财务报表审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相关评审内容,须另行出具业主盖章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提供自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4、投标人(不含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证明文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6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2、投标人通过银行转账、手机转账、现金缴纳等方式向淮北市惠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整。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转账需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如下账户:
户名:淮北市惠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帐号:574250000018010076107
3、投标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将转账回执或收据等凭证发至19036159850@邮箱。代理机构先通过邮箱将招标文件发送给已支付文件费的投标人,纸质版本招标文件可现场领取或邮寄。
4、请潜在投标人支付文件费后3个工作日内将开票信息发至19036159850@邮箱,开票信息需体现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发票类型(专票、电子普票)、开票金额、项目名称,否则不予受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启时间):投标文件,纸质文件,一正本五副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2023年7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接收。
开启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濉溪北路18号淮北建投集团6层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2.本招标项目采用线下纸质招投标方式。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淮北泰润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联系人:程经理
电话:0561-3053996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淮北市惠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濉溪北路 18 号
邮 编:235000
联 系 人:周工、李工
电 话:0561-3238368(接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mail:1903159850@
附件:
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