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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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郑市水利局防汛应急救援保障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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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3-15 |
| 2、项目名称:新郑市水利局防汛应急救援保障物资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182,375.00元 |
最高限价:1182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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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新财磋商采购-2023-15 | 新郑市水利局防汛应急救援保障物资采购项目 | 1182375 | 1182375 | 是
| 118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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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2、资金财政资金 5.3、招标范围: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所述全部内容 5.4、供货期: 15 日历天(自通知之日起 )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6、质保期:2年 (自验收通过之日起) 5.7、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质保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国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2投标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查询的截止时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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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6月28日 至 2023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 PC 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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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内容(如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郑市水利局 |
| 地址:新郑市华夏国际 |
| 联系人:左先生 |
| 联系方式:1551692996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望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中路129号院亚星城市山水8号楼2单元220号 |
| 联系人:乔女士 |
| 联系方式:150390578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乔女士 |
| 联系方式:150390578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