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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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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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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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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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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招 标 公 告投资项目代码/投资项目名称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标段(包)名称标段一: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一期标段二: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二期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东省化州市资金来源特许经营者自筹资金来源构成全部为特许经营者自筹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共分为2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且两个标段可兼中,某一个标段的中标结果不影响另一个标段中标人的确定:(1)标段一: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一期根据测绘数据,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一期的可利用屋顶面积为326365 m2,分别分布在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河西街道、东山街道、鉴江街道、下郭街道、南盛街道、石湾街道、丽岗镇、同庆镇、长岐镇、杨梅镇、良光镇等范围。设计总装机容量为60378 kW。总发电量为163892万kWh,同时建设相应的防护、监控、维护等配套设施。以上建设内容需符合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合同约定,符合各级政府竣工验收规范和届时最新相关建设标准。项目的总投资为48303万元,建设投资为26344万元,其中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20000万元。(2)标段二: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二期根据测绘结果,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二期的可利用屋顶面积为329468 m2(其中,存量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288144 m2,在建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41324 m2),分别分布于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新安镇、平定镇、文楼镇、江湖镇、官桥镇、合江镇、那务镇、中垌镇、宝圩镇、播扬镇、林尘镇、笪桥镇等范围。设计总装机容量为60952 kW。总发电量为165450万kWh,同时建设相应的防护、监控、维护等配套设施。以上建设内容需符合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合同约定,符合各级政府竣工验收规范和届时最新相关建设标准。项目的总投资为48544万元,建设投资为26588万元,其中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20000万元。招标内容项目实施模式、特许经营年限、实施进度、项目回报机制和特许经营权价格:(1)实施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实施机构将化州市政府控制的存量屋顶资源转让给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获得利用屋顶资源建设运营光伏项目特许经营权,同时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特许经营者在化州市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利用存量建筑屋顶资源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屋顶光伏项目,并取得经营收入,期满后将屋顶资源和屋顶光伏项目无偿、完好地一并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部门。在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特许经营者对合作区域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除非依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擅自收回经营权、不减少经营权的内容、不再将经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2)特许经营年限本项目两个标段的特许经营期限均为30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顶光伏开工令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2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顶光伏开工令之日起,至全部屋顶光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28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特许经营合作期结束之日止。(3)实施进度项目可分批建设,各屋顶分布式电站建设完成后立即进行验收,由项目公司、电网企业进行并网验收及调试,验收调试通过后,项目公司与用电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运行。项目整体完成并网验收和调试,并网运行,同时完成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自竣工验收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满。本项目建设周期拟定为2023年6月-2025年5月。(4)项目回报机制1)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政府方向特许经营者转让存量屋顶资源并授予新建屋顶光伏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费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取得经营权后,光伏发电能够获得经营性收入,属于“使用者付费”项目。项目公司按照“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的模式,本项目范围内单位优先使用屋顶光伏发电,用户电价按照供电局电价价目表收取,特许经营者通过发电收入回收成本和获取合理收益。同时电网企业应保证本项目屋顶发电多余电量的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2)股东回报机制股东投入的自有资金主要通过项目公司的利润分红、项目公司最后清算时的剩余财产分配等方式获得合理回报。本项目由选定的投资人独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选定的投资人者享有项目公司的利润。3)财政专项拨款及奖补资金安排项目公司应提供本项目的相关资料积极协助政府方争取国家、省、市的补助、补贴和财政拨款。本项目获得的补助、补贴和财政拨款,由政府和特许经营者共享。(5)特许经营权价格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资产及设施的特许经营权价值,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价格共计人民币:40000.00万元(大写:肆亿元整),其中:标段一: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价格人民币:200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整),最终以特许经营者中标价格为准;标段二: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二期特许经营权价格人民币:200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整),最终以特许经营者中标价格为准。本项目两个标段特许经营期限均为30年,因光伏设施分批完成竣工并验收合格后,该批次设施即可投入运营直至特许经营期结束之日止,故特许经营者若可通过在建设期内提前完成光伏设施的建设并投入运营以获取更多的收益,此部分收益特许经营者需在特许经营权价格报价时酌情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各标段对应的项目公司应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60个工作日(最终以双方协商议定期限为准)内向政府方提供的账号分别全额支付特许经营权价格。其中,标段一: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价格:人民币200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整),最终以特许经营者中标价格为准;标段二: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二期特许经营权价格人民币:200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整),最终以特许经营者中标价格为准。逾期未付款的,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付款项之日止,以未支付的特许经营权价款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计息,按照单利计息。工期本项目两个标段特许经营期限均为30年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价格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整);标段二: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二期,特许经营权价格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整);投标单位的特许经营权报价不得低于招标公告提供的特许经营权价格,低于特许经营权价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及条件: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3.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3.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3.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3.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3.8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否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 500 号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开标1室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人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市府大院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668-7368738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招标代理联系人王宇、曾聪联系电话020-83541707招标监督机构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668-7368738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 年 0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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