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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偃师区城市公共区域窨井设施治理提升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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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偃师区城市公共区域窨井设施治理提升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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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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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偃师区城市公共区域窨井设施治理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3)0110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偃师区城市公共区域窨井设施治理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3)0110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在城市东西区民主路、商都路、首阳路、商汤大道、新新路、槐新路、西亳大道、文化路、中州路、永宁路、相国大道、府佑路、开阳路、夏都大道等路段,对窨井设施提升改造1172套,安装防坠网584套。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偃师区城市公共区域窨井设施治理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偃师区城市公共区域窨井设施治理提升项目:
详见公告其他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8日00时00分00秒---2023年07月04日23时59分59秒
获取方法:详见其他补充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其他补充内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其他补充内容
七、其他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偃师区城市公共区域窨井设施治理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3-84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区城市公共区域窨井设施治理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17385.54元
最高限价:1417385.5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包
偃师区城市公共区域窨井设施治理提升项目
1417385.54元
1417385.54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在城市东西区民主路、商都路、首阳路、商汤大道、新新路、槐新路、西亳大道、文化路、中州路、永宁路、相国大道、府佑路、开阳路、夏都大道等路段,对窨井设施提升改造1172套,安装防坠网584套。
5.2项目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5.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
5.4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资金财政资金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28日至2023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偃师区华夏路1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937986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一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A座1407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937980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937980229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主任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2023年06月2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偃师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偃师区华夏路1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379862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一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A座1407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93798022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30627152229481570443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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