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三)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320681230061(ZB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启东市寅阳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1:采购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第二项“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中“(三)商务技术分”的第1点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
| 7.5
| 投标单位提供核载3吨及以上后置式垃圾压缩车2辆及核载2吨及以上后置式垃圾压缩车10辆。
| 车辆为投标单位所有,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及保险单据或投标单位承诺在中标签订合同后一周内采购到位。
| 每辆车证件齐全,得0.5分或承诺到位者即得分。
|
更正为:
| 7.5
| 投标单位提供核载3吨及以上后置式垃圾压缩车2辆及核载2吨及以上后置式垃圾压缩车10辆。
| 车辆为投标单位所有,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及保险单据或投标单位承诺在中标签订合同后一周内采购到位。
| 核载3吨及以上后置式垃圾压缩车证件齐全,得1.25分/辆或承诺到位者即得分。
核载2吨及以上后置式垃圾压缩车件齐全,得0.5分/辆或承诺到位者即得分。
本项总得分7.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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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2:采购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第二项“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中“(三)商务技术分”的第2点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
| 10
| 投标单位签订过的类似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案例
| 投标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范围内签订过的类似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案例,包含河道保洁业绩、绿化养护业绩、垃圾收集运输业绩、道路保洁业绩,内容至少包含以上任意一项即可。每一例2分,最高10分。
| 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本公告日期前开具的至少三个月的服务发票。2、除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以外的证明材料不做为评审依据。3.续签的合同不重复得分。
|
更正为:
| 10
| 投标单位签订过的类似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案例
| 投标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范围内签订过的类似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案例,包含河道保洁业绩、绿化养护业绩、垃圾收集运输业绩、道路保洁业绩,内容至少包含以上任意一项即可。每一例2分,最高10分。
| 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2、除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外的证明材料不做为评审依据。3.续签的合同不重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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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启东市寅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启东市人民中街42号
联系方式:郭佳杰 13813707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0513-83340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