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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中交三公局北三环项目钢模板采购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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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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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工区经理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钢模板)招标编号:2023-桥-北三环-48-钢模板1、招标条件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工区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钢模板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三公局桥梁隧道工程(北京)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工区经理部。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2.1.1本项目名称为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是北三环市政化改造的西段工程,路线西起石家庄西收费站,东至规划珠峰大街(辅路东至东三环)。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北三环的部分主路、辅路建设,其余部分主、辅路及出入口匝道均纳入后续阶段实施范围,本阶段未实施的出入口匝道,主路实施至出入口匝道鼻端,并预留辅路建设条件。项目以北三环(暨石太、黄石高速公路城区段)市政化改造为主体,按周边建设条件共分三期建设,本期为二期,建设内容为未涉及铁路、基本农田、南水北调干渠等控制性因素路段,二期工程涉及改造主路19.64km、新建辅路19.06km,同时实施给排水、管线改移、交通、道路机电级智能交通系统、环保及绿化景观、服务区升级改造等配套附属工程。我单位负责施工段落桩号为K9+000-K15+648段,主路施工桩号K9+000-K13+300、K13+650-K15+648,主路合计6298m;辅路施工桩号:北辅路施工桩号ZFK6+920-ZFK8+070,ZFK8+660-ZFK10+171.5;南辅路YFK9+080-YFK11+265;辅路合计4846.5m,拆除桥梁11座/534m,新建桥梁9座/1845.55m,包含石家庄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本项目以“边通车、边施工”的方式对现有北三环进行市政化改造,项目施工前期实行单幅保通,单侧进行桥梁拆除、新建、路基拼宽、交安机电等施工,两侧交替施工,交通导改贯穿整个施工期。交通导改组织、安全管理、质量保障、环水保管控、是本项目重点。2.1.2开竣工时间:2022年09月至2023年10月。2.1.3合同金额:71959.57万元。2.2招标内容:钢模板,采购物资详细情况见附件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3.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3.5投标人须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合格、并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钢模板生产商或钢模板生产商出具委托代理书的商贸公司;投标人应针对每一类模板进行专项设计计算,并报招标人技术部门审批确认,最终出具模板设计图及计算书,甲方确认后方可加工。 3. 6开且增值税专用发票;3.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本次招标划分2个包件招标。投标人可以参加多个包件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件。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10投标人因质量原因被地方相关部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申报。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3年6月 28日10:00至2023年7月5日10: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28日10:00至2023年7月5 日10:00。4.2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因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一律不退还。投标人应于2023年6月28日10:00至2023年 7月 5日10:00前以对公账户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银行账户详见招标组织单位信息),备注栏填写“中交三公局北三环项目2023-桥-北三环-37-钢模板包件**标书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2023年6月28日10:00至2023年 7月5日10:00时前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514301838@,并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方能下载招标文件。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北三环项目2023-桥-北三环-37-钢模板包件**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开 户 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银 行 账号:1100602240180100099924.4不邮购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2023年7月18日 1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7月18日 10时止, 2023年7月 18日10时开标。5.2评标以供应链信息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为依据,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不予受理。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本次招标采用投标保函:包件一:保函金额50000.00元整 包件二:无需缴纳。5.4投标人于2023年7月 18 日 10时前,将投标保函凭证发送至指定邮箱。5.5在保函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桥隧公司+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保函”。(必须以投标人公司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保函,且保函凭证发至招标组织单位指定邮箱:376252650@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邮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联系人:贾女士 177 7807 5701注: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与标书费收款为不同账户,请各投标人汇款时认真核对。6、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监督机构监督单位:中交三公局桥梁隧道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监审部8. 招标组织单位信息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桥梁隧道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供应商注册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5210808591联 系 人:(仅发售标书) 位先生(公司) 联系电话:18723183123标书汇款凭证发送邮箱:514301838@保函联系人:贾女士(公司) 联系电话:177 7807 5701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项目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工区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柳辛庄立交桥东联 系 人:周先生(项目) 联系电话:15563063088电子邮箱:376252650@ (位先生-投标保证金保函凭证发送邮箱9、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包件一 1 盖梁模板 套 497.00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工区经理部项目梁场 项目指定人员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现场验收交货 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2 箱梁模板 套 511.00 3 合计 1008.00 包件二 4 30米箱梁模板 内模(抽拉式) 吨 17.97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工区经理部项目施工现场 项目指定人员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5 30米箱梁模板 1904 吨 19.40 6 30米箱梁内模 连续端齿节 吨 24.06 7 30米箱梁外模 边梁调节块2套 吨 4.03 8 墩柱模板 向河街桥左幅4#墩 吨 27.07 9 系梁模板 太平河桥 吨 12.52 10 抱箍 φ1.4米 吨 12.21 11 台帽模板 挡墙台帽 吨 15.24 合计 132.50 因图纸文件较大,投标人购标成功后由招标人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备注:1、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及钢结构加工验标准所述的标准。2、报价说明:单价由出场单价(含税)+运杂费单价(含税)组成。3、验收:钢模板实际重量不能超过理论重量,如若超出则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甲方不予以结算。 供应模板按图纸要求需包含拉杆、螺丝、垫片等附件并按重量过磅计价。4、甲方收货人和技术人员现场对模板的尺寸规格,平整度等实物质量对照图纸要求进行初步检验,不符合标准的及时提出异议,乙方人员到现场解决 。结算支付方式:1.此次招标单价为综合落地单价,合同期内单价不予调整。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3.物资结算之日起 60 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剩余 27 %在 90 日内,以 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网银转账支付;(√)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12个月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保质期为物资结算完毕后6个月。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5. 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发票申请记录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如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相关材料。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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