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设备要求:投标人至少自有4台垃圾清运自动卸载车辆,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保险以及营运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投标人如自有垃圾清运自动卸载车辆不足4台,投标人需承诺在中标之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购置。确保自有4台购买垃圾清运自动卸载车辆满足招标人服务需求。此条款作为合同签订的前置条件。
3.8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分包要求:允许分包,但仅限于:如投标人不具备垃圾处置资质,需提供与投标人合作的具有资质的垃圾处理厂签订的垃圾处置合同(提供委托垃圾处置合同扫描件1份,或承诺在中标之后30天内完成与具有资质的垃圾处理厂签订的垃圾处置合同)及与投标人合作的垃圾处理厂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提供服务之前需在地方监管部门备案,得到地方监管部门的认可,并在本次投标中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30日16时00分至7月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ref="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7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联系人:周振柱
联系方式:0663-760168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黄佳婧/张惜时
邮箱:zhangxishi@
电话:0663-669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