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天津地区搬运服务通用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 服务项目名称: | 天津地区搬运服务通用协议 |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止,采用1+1+1模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且甲方有相应需求,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 项目概况: | 海油发展及各所属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办公家具搬运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办公楼宇办公家具拆装、打包、搬运等服务。 |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地区以及天津周边区域,以中海油在渤海地区的工作区域为主。 |
| 服务内容简介: | 天津地区搬运服务,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止(采用1+1+1模式),在天津地区以及天津周边区域(以中海油在渤海地区的工作区域为主)需要办公楼宇办公家具拆装、打包、搬运等服务。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拟提供的库房位于天津地区以及天津周边区域,以中海油在渤海地区的工作区域为主。 3、既往业绩(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项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搬运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相应的服务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 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材料或与该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数量均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数量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且不再进行评审(: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不再评审)。 5)供应商中标后申请供应商名录准入阶段,须提供本次投标已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对应发票。不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不具备准入资格;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经查为虚假资料,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6月30日到2023年07月1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21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21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 在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 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天津地区搬运服务通用协议;招标编号:23-CNCCC-FW-GK-1669/01;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石慧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50487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shihui2@ 3、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4、标书费用于印刷和邮寄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文件,有邮寄需求的请在支付时备注收件人相关信息。5、投诉受理联系人: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邮编:300452 固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