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应急管理局东镇消防救援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玉门市应急管理局东镇消防救援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zfcg202306290001
项目名称:玉门市应急管理局东镇消防救援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40071.00元(大写: 贰佰伍拾肆万零柒拾壹元整)
最高限价:¥2540071.00元(大写: 贰佰伍拾肆万零柒拾壹元整)
采购需求:对玉门市应急管理局东镇消防救援站装备器材进行采购;(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侦检器材、警戒器材、破拆器材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六个月(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09点30分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请有意投标的投标人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免费获取)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的说明: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规定,从7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