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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是国家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课前到书,人手一册”是对免费教科书供应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中小学开展正常教学活动的基本保障。根据《出版管理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32号)第三十条,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单位应当具有适应教科书发行业务需要的资金、组织机构和人员等条件,并取得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教科书发行资质。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在湖南省内开展中学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本省内唯一具有),有效期至2024年9月17日止。其在全省各地拥有完整和严密的营销服务网络和体系,拥有专业的发行队伍,能够保证中小学教科书的内容正版、质量到位和及时供货,加之从1949年起一直从事教科书发行,经验丰富,应急能力强,具有其他行业或书商不可比拟的优势。
2、根据《出版管理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32号)第三十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中学小学教科书,其发行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为省内唯一供应商。
3、根据上述条例,且义务教育阶段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作为必修内容,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而湖南省内使用的教学用书仅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发行资质。
基于以上理由,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申报条件,在国家关于教科书出版发行供应的未作调整的前提下,推荐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湖南省2023年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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