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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利川市滨江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EPC)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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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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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滨江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307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滨江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EPC)已由 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5-422802-04-01-8533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清山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 100%,招标人为 利川市清山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城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改造①复烤厂29190㎡,社会事业服务能力提升配套用房改造12600㎡;②智慧生态停车场:改建停车场174083㎡,设置停车位5813个(含充电车位72个)配备充电桩36套(120KW双枪直流快充充电桩),洗车机20套,智慧停车系统150套及照明设施;③城市道路提升:包括滨江南路南门桥至龙船公园580m,滨江北路西段1680m;④滨江文化核心区升级改造:升级现有体育运动公园 174146㎡,提升公园步道 205.38m、公园绿化 113194.9 ㎡,配套夜市8707.30 ㎡、茶文化公园 16735 ㎡、特色文化墙 2 处、清水廊道2400m、停车位 35 个、充电桩 6 套以及篮球场等体育运动设施,提升滨江文化核心区景观亮化工程,包括合力大桥亮化、黄石大桥亮化、基斯顿大桥亮化、公园景观亮化及音乐喷泉建设;配套道路升级改造2.36 k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勘察设计:在给定的方案基础上完成地形测绘、勘察、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图预算;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01
合同估算价:380793100.00元
2.3其他:约38079.3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9097.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1的规定;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直接票决定标)。
异议联系人:张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0718-8299128/13235465422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清山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江源街安置小区A栋三楼307室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7263188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子坝街道金子寨小区1栋1单元202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0718-8299128/13235465422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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