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互联网专线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04 |
|
详细内容:
|
一.项目概况
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委托,对招标编号为JLWR****-***-YZ***的长春邮区中心互联网专线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邮区中心互联网专线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LWR****-***-YZ***;
*.*采购内容:***M互联网专线
*.*预算金额:为期一年,预算合计*****元/年
*.*最高限价:*****元/年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相应承诺书;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年)具有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年**月**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不存在资不抵债及亏损情况);
*.*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成交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四.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年*月*日—****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反面复印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元/套,(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
接收公对公转账,账户名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湖大路***号金鼎大厦**楼)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
地址:南关区人民大街西***号
联系人:孙强
电话:***********
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号金鼎大厦**楼
联系人:崔玲玲、韩雪迎、胡海燕
联系电话:****-********,***********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