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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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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HB****************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元氏县槐阳实验学校
采购人地址 :元氏县槐阳镇人民路**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学武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号经纬时代*楼、*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盖春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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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槐阳实验学校北教学楼局部安全加固和修缮。(一)条形基础加固***米,柱基础加固**个,楼板加固****.**平方米,楼梯加固**平方米,梁加固***米,柱加固***.*米,墙面加固****平方米。(二)铺贴地砖****.*平方米,铺贴墙砖****.*平方米,内外墙粉刷****.*平方米,门窗更换***.*平方米,水电暖安装。
(*)建设地点:元氏县人民路槐阳实验学校院内。
(*)标段划分:共分为*个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 :石家庄市元氏县槐阳镇人民路中段槐阳实验学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物结构补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无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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