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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丰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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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黑龙江省丰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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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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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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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丰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丰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发【2022】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伊春市丰林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丰林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丰林县新青镇、红星镇及五营镇饮用水水源地;
2.3主要建设内容:规范化建设包括隔离防护建设、标志设置工程和监控能力建设三部分。其中:新建新青镇水源地隔离防护围网12公里,一级饮用水保护区界标牌3块,二级饮用水保护区界标牌4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7块,视频监控设备2套;红星镇水源地隔离防护围网4公里,一级饮用水保护区界标牌4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5块,视频监控设备2套;五营镇水源地隔离防护围网2公里,一级饮用水保护区界标牌4块,二级饮用水保护区界标牌4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5块,视频监控设备2套。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总工期127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7,247,728.45元;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3年04月至2023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除项目经理之外,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17时00分至2023年07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为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和“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伊春市丰林生态环境局
电 话:13846653566
招 标 人:伊春市丰林生态环境局
地 址:丰林县
联 系 人:姜宏玉
电 话:1864587555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李根发
电 话:15636420220
日期:2023年06月29日
202307031544582664239446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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