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8232023000059
二、项目名称:医学影像系统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上海翰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238弄3号楼3层D座 | 599,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上海翰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医学影像信息系统 | 剑阁县人民医院医学影像系统 | 1.本项目质保期2年(从本项目验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每年运维费(含配件、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不超过合同金额7%。 2. 质保期内,采购人新增设备,供应商无条件接入。质保期满后,采购人新增设备,供应商接入费不超过2万/台。 3. 质保期内,采购人的设备新增接口无条件接入。质保期满后,采购人的设备新增接口接入,双方另行协商。 4.本项目安装调试过程中,供应商应委派技术人员进驻现场。技术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信息化工作经验,入场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技术内容应满足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级的要求,满足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乙等的测评。并支持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级以水平的测评要求,供应商提供技术对接服务。 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 | 按照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599,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军
、
陈隆玲
、
高飞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 的要求,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剑阁县人民医院
地址:
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58号
联系方式:
18981247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
联系方式:
0839-666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女士
电话:
18302836884
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3日
相关附件:
医学影像系统采购磋商文件(2023062001).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