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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公务车辆及生产保洁车辆维修和保养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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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公务车辆及生产保洁车辆维修和保养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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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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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公务车辆及生产保洁车辆维修和保养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公务车辆及生产保洁车辆维修和保养
项目
项目编码:
B**********************
*.采购方式
比质比价
*.投标人资
格
(*)
通用资格:
*.
具备汽车维修资质。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报名、报价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起
*
工作日内。
(*)报名证明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投标报名
(*)报名方式:须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提醒事项:注册、审核咨询电话:****-***
*****
。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逾期在线响应、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日起
*
个工作日内。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杨中燚
(
***********
)
张伟航(***********)
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
周维龙
(
***********
)
邮编:******
邮箱:xkfd_********@***.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贾汪区徐矿电厂路一号
具体方案详见公告附件
江苏徐矿
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
*
年
**
月
*
日
公司车辆维修及保养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一)
项目名称:
车
辆
(
*辆)
定点维修
,保养合同
。
(二)
服务地点:徐州市区及厂区内。
(三)本项目通过招标
方式招聘
*
家车辆维修
单位
实行定点维修
、保养
。
(四)维修车辆
类别
:
小
车
*辆
、
小型
货车
*吨以下*辆
、保洁车
*辆
、抽污车
*辆
、消防车
*辆
、
农用
三轮车
*辆
(其中*辆货车、
保洁车
、抽污车、消防车、农用三轮车共计
*辆车厂区内无牌用车
)
共计
*
辆。
(五)合同履行期限:
**个月。
二、
通用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三)具备汽车维修资质。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技术要求
对维修投标单位技术要求如下:
(一)
大型配件要求为原厂配件,小型配件为原厂或分厂配件。维修部分质保不低于*个月。
(二)
除配件费用、工时费用外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三)
精通各种进口、国产大中小型客、货车及特种车辆的维修与保养,能够迅速准确的判断出车辆故障原因,尽可能的减少维修时间。
(四)维修要求:维修单位机修、电工、钣金三个工种的中级(含)以上技师各*
(含)
名
以上
(共
*
名
以上
)。
(五)零部件、配件: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承诺提供原厂配件及零部件
)。
(六)
维修服务应设立应急电话**小时提供救援服务,车辆在徐州市区、铜山区、贾汪区范围内途中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
*小时内
派员抢修。
(七)
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车辆保养随到随修,车辆小修*日内完成。
(八)
必须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维修档案,提供日常技术咨询服务。
(九)
各
维修
配品配件保
质
期内出现
问题,造成损失的,由维修厂承担责任。
(十)
保证、维修车辆在修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维修厂承担全部责任。
技术部分:
序号
车 型
工时费单价
零配件
进销差率
%
备注
*
小车
*
货车
其中一辆货车到厂维修
*
特种车
消防车、保洁车、抽污车
、机动三轮车到厂维修
例:结算价(增值税发票)=
(
工时单价*
工时)
+材料费
*
(*+
进销差率
)
+其他
外加工
注:
*、
工时单价和工时定额标准按照
《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
和政府规定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套算。
*、根据优惠幅度或优惠项目比率。
一、
服务内容和要求
*、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小车
、
小型
货车
、(
保洁车、抽污车、消防车、
农用
三轮车
厂区
内部用车)
。
一级、二级维护,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整车维护、汽车小修专项修理、维修救援,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等。
*、
应保证参加定点维修车辆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力,并在不超过有关部门
《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
核定的工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
公务车辆维修时,
必须持《汽车维修计划申请审批表》
重在修理,以节省
公司
资金;
按照审批内容维修,
确需更换零配件时,定点供应商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采购人选择。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
驾驶员
或维修厂家
带回公司
交负责维修及车管员共同确认。
(此合同仅供参考,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车辆
修理、保养
合同
(合同编号:
)
甲方: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
*
年
*
月
车辆修理、保养
合同
委托方
(
甲方
)
: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承修方
(
乙方
)
: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第一条
修理
项目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维修车辆的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条件如下:
*、
修理项目:徐矿发电公司车辆修理、保养项目。
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
救
援。专项修理《不含轮胎的更换和修补)和维修竣工检修工作等。
*、
车辆数量:
小
车
、货车、保洁车、抽污车、消防车、三轮车
合计*辆。
*、
送修手续
(
*
)甲方驾驶员根据各自车辆情况凭
《汽车维修计划申请审批表》
与乙方联系维修
事宜
。
(
*
)乙方接收维修车辆时,必须向送修人索取
《汽车维修计划申请审批表》、(
承修方留
存联
、发票附件联,格式由甲方确定
)
。
(
*
)对确需更换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驾驶员汇报同意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更换。
第二条
修理
质量要求 (按现行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企业标准
?
或双方约定的标准(见技术协议)
?
)。
*、
乙方应当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保证机动车维修质量,尚未制定标准的,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乙方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
维修机动车实行机动车维修记录制度,乙方对承修的机动车应当进行修前诊断、确定故障,制定维护和修理方案,所诊断的故障、维护和修理方案,维修项目等内容应当填写机动车维修记录。机动车维修记录格式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
规
定。
*、
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
其
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扩大维修范围或延长维
修
时间
,应及时通知
甲方驾驶员及管理人员
,若
送
修人在接到通知后
*
天内未
给予
同意的答复,则
视
为
甲方
不同意;
甲方
同意的,
驾驶员增补书面审批手续。
第三条
对质量的条件及期限:
*、
机动车维修使用的零配件、燃润料等应当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
禁止使用无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他人
厂
名厂址、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
冒
充合格品等假冒伪劣零配件维修
机
动车
。甲方
支付费用更换配件,要求取回旧配件的,乙方不得拒绝
。
*、
使用旧配件或者修复配件维修机动车的,该配件应当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
并应当征得
甲方
书面同意。
甲方
自备配件,应当提供配件合格证明,并在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中
记载
。乙方在安装使用
甲方
提供的维修配件时,应当查验配件
合格
证明
;
无合格证明或者有表面
瑕疵
的、不得使用
。
*、
机动车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二万公里或者
三个月
;
二
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五千公里或者
一个月
,
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二千公里或者
十五日
。
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交付之日起计
算
,以行驶里程或者日期指标先达到者为准。
*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故障、损坏,无法正常
使
用或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者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
.乙方应当将所维修的机动车的排气、噪声污染等车辆技术性能指标纳入修质量保证体系,按照规定配备污染检测仪器并进行检测
。
涉
及排气、噪声污染等维修内容的机动车修竣后,其排气,噪声污染等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或者省有关规定
。
*、实施汽车维修项目:乙方保证维修所有材料是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
第四条
交(提)
车
方式、
地点
为
厂内维修(厂区内部无牌车辆)、自行驾驶到修理厂
。
第五条
本合同单价含
*
%的
增值税,
合同价款明细:
根据实际车辆审批修理明细结算,以上价款含拖车费等所有费用。
维修费用:
*、
工时单价(含税):
元/工时;工时定额:按照省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执行:进销差率(%):
* .
序号
车型
工时
费单价
零配件
进
销差率
%
备注
*
轿车
到厂维修保养
*
货车
(含皮卡车)
))
到厂维修保养
*
保洁车
上门工时单价
*
抽污车
上门工时单价
*
消防车
上门工时单价
*
三轮车
上门工时单价
例:结算价(增值税发票)=工时单价
*工时
+材料费*(*+
进销差率
)+
其他外加工
*、
乙方同意按以上价格为合同期限内的最高限价,允许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降低价格。
第六条
乙方缴纳*****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并在本合同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此款项目不计利息或资金占用费。乙方在项目合同结算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如无发生任何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将全额返还乙方(无息)。如发生违约事件,扣除相应违约款后返还乙方(无息)。
第
七
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维修车辆
到
甲方
指定的地点
*
日内按第二条质量标准验收。
*
、乙方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依法建立
竣
工质量检验制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由质量检验人员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
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出厂。
*、禁止伪造、变造、冒用、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以及非法使用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乙方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维修档案。维修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及结算清单等。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
八
条
结算方式、时间:
*、甲方与乙方结算维修费用:结算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格式以甲方要求为准》、维修记录、维修
《汽车维修计划申请审批表》
和维修发票,乙方不出具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结算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也可与甲方协商。
*、具体结算以《江苏省机动车维修服务价格行为规则》要求为准。
第
九
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将合同范围内的车辆送到乙方维修。
*、甲方按时接收已竣工车辆。
*、甲方按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不得向乙方提出维修合同以外车辆的要求。
第十条
乙
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托修人送修车辆时出示
《汽车维修计划申请审批表》。
*、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及驾驶员提出的除维修服务以外的要求。
*、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
*、乙方在投标文件《承修车型一览表》中未承诺的车型可以不予承修;对于拖欠维修费用可以拒绝维修,并及时反馈到甲方,甲方将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
乙方的义务:
*、设置一名联络员,建立联络员制度,如联络员、联系电话有变动,应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向甲方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采用甲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公示零配件的价格。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加以拒绝,否则视为违约。
*、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并保证按
《汽车维修计划申请审批表》
上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维修工作;
*,已竣工车辆,乙方应逐项填写
《竣工验收单》
,机动车维修费用由材料费、工时费、加工费、维修诊断费和检测费等组成,结算时应当分项计算。
*、保存好所有的维修单据和资料,将留存的
《汽车维修计划申请审批表》
、“结算清单”和维修记录的复印件《包括材料清单和工时清单)与维修档案一并装订成册,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保证维修材料进价明细清单齐全,入库、出库单据帐目清晰,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不得向甲方经办人员以任何形式提供好处。
*、按服务承诺兑现各项服务措施。
*、不得拒绝维修报价表《承修车型一览表》中已承诺的车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送修车辆转厂维修。
**、向甲万报送材料价格、维修情况及相关数据文件,每月 ** 号前安排专人将相关数据资料报送给甲方,数据资料内容包括应收、实收的工时费、工时定额、材料费等内容,报送方式和报送内容以甲方要求为准。定期向甲方报送材料价格资料,具体格式和要求由甲方确定。
**、乙方人员、车辆入厂后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乙方入厂维修人员及车辆安全由乙方自负。
十二条
乙方服务承诺
*、全年每天**小时维修服务,设立应急电话,实行 **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为甲方提供二十四小时服务,在接到甲方救援电话的最短时间内(徐州市行政区域内,*个小时以内)到甲方车辆抛锚地点,并以最快的时间予以现场维修或拖至站内维修((车辆施救,停车费免收)。
*、对甲方所送车辆随到随修,急用急修,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预定期限,保证甲方及时用车。
*、为甲方代办年审及变更手续。
*、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定期到甲方走访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以热情、高效、方便、全面的服务满足用户需要。
*、维修的车辆免费洗车。
*、四轮定位、四轮换位,更换三滤、机油,防冻液免收工费。
*、双方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周维龙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本合同履行完毕自行终止
。
*、如
乙方
违约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甲方
有单方解除权,
乙方
接到
甲方
解除合同通知时解除。
*、
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行合同能力、本合同可自行解除。
第十
四
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
《汽车维修计划申请审批表》
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车辆维修费的 **%作为违约金,该费用从支付给乙方维修费中扣减。
*、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己方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合同,通报批评并扣除
**%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二次违反合同扣除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第三次违反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适反国家规定或承诺的质量标准,以次充好,提供假冒劣质配件。
(*)向甲方驾驶员、管理人员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多开发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未按照合同价格进行优惠。
(*)拒绝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材料费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在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再加价的。
(*)拒绝维修报价表《承修车型一览表》中已承诺的车型.
(*)拒绝向甲方公示零配件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其他有碍合同公正履行的行为。
第十
五
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依法向
贾汪区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
六
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
甲
方
执
肆
份
(
一正三副
)
,
乙
方
执
贰
份
(
一正一副
)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
第十
三
条 其他约定:
*、
车辆
的安装与调试由
乙方
负责,安装与调试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
甲方
对本合同所列项目再次招议标的中标结果确定日止,以先到为准。
本页为签字页
甲
方
甲 方(章):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徐州市贾汪区
工业园
徐矿电厂路*号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
徐州市中行营业部
账号:************
税号:*****************C
邮政编码:******
乙
方
乙 方(章):
住所: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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