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井店产业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防洪工程设计已由太原市人民政府以H23071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国投凌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的防洪保护范围为凌井店产业新城,规划总面积(即总流域面积)121km2。防洪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内外的11条沟道提标改造,包括乌河、南鸡洼沟、寨北沟、寨沟、斜坡沟、麻地沟、安塘沟、闫家沟、桃花沟、河沟及生活区沟等,总长度57km;厂区上游排水渠12条治理,总长度22km;小流域生态治理,面积16km2;改建现状桥涵34座(含高速公路节点),工程规模为大型工程。工程总投资约21.48043亿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提供初步设计、详细施工图设计,包括额外新增的其他规划、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该授权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职工;
(3)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
(4)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方的工作范围和权利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9)开标时联合体各方需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各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牵头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10)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是共同承担招标项目的联营形式的临时性组织,其各方成员的业绩、人员配备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资质能力;
(11)联合体各成员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均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
(12)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4日09时00分至2023年7月9日17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投标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5.2开标方式:通过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线上开标。
5.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或《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国投凌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商贸街36号
联 系 人:陈倩
电 话:13623626239
招标代理: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邮 编:030021
联 系 人:王安 李正中 吴改亲 高高 王璇 段振宇 孙远东
电 话:0351-7077633 15383419536 18903416965
电子邮件:sxzl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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