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晶科项目一期土方回填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hp2306xh08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综改区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晶科项目一期土方回填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5031300715001已由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行政审批局以晋综行审投批字【2023】00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新兴产业园区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示范区财政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场地回填。总用地面积179公顷(约2684.8亩),清表土方369078立方米,回填土方4691028立方米。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招标内容:一标段场地土方清表、回填、土方外购等,合计面积约762025平方米,回填土方量约171万立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项目地址:潇河产业园区晶科生产区一期及东、西侧生活区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002 第二标段
招标内容:二标段土方清表、挖淤泥、排水、土方回填、土方外购等,合计面积约523880平方米,回填土方量约120万立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项目地址:潇河产业园区晶科生产区一期及东、西侧生活区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003 第三标段
招标内容:三标段场地土方清表、回填、土方外购,合计面积约507036平方米,回填土方量约118万立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项目地址:潇河产业园区晶科生产区一期及东、西侧生活区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3.4.2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4.3 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4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4.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6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7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002 第二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3.4.2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4.3 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4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4.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6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7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003 第三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3.4.2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4.3 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4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4.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6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7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7月5日8 时00 分至2023年7月12日8 时0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
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 (网址:
平台客服电话:19935147761
五、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及递交
5.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使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注:逾期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6.1开标时间:2023年7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方式:远程线上开标。
七、公告
7.1本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8.1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新兴产业园区服务中心
地 址:太原市北格村综改区潇河园区小店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陶先生
电 话:0351-2773953
招标代理:山西华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体育西路 288 号茂业天地小区 6 号楼 1504 室
联 系 人:王佳晨 牛伟光 张吉印 曲晓虎 魏巍
电 话:0351-2727165
电子邮件:sxhpzb@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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