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前街道岐头社区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及视频监控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到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永荣广场1号楼807室)购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安永建招【2023】062号
项目名称:营前街道岐头社区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及视频监控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允许进口
| 最高限价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谈判保证金
|
| 1
| 营前街道岐头社区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及视频监控设备采购
| 1批
| 255000
| 否
| 255000
| 工业
| 5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补充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5日 至2023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永荣广场1号楼807室)购买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邀请福州市聚优阁商贸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国俊商贸有限公司、福州益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前来参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岐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岐头社区
联系方式:15715921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永荣广场1号楼807室
联系方式:李工、18850454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8850454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