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河北省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容西片区配套绿化水系工程(云溪公园)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北省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容西片区配套绿化水系工程(云溪公园)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详细内容:









容西片区配套绿化水系工程(云溪公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容西片区配套绿化水系工程(云溪公园)(项目名称)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西片区配套给排水设施工程(一期)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

2020

〕

36

号)、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西片区配套绿化水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雄安改发投资〔202















1

















〕

















93

















号)

















、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容西片区配套绿化水系工程(云溪公园)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

















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

















〔2023〕

















0038

















号)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西片区配套绿化水系工程

















(

















云溪公园

















)

















项目初步设计

















(

















概算

















)

















的批复

















》(

















雄安改发投资

















〔2023〕

















34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新区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容西片区配套绿化水系工程(云溪公园)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位于河北雄安新区









。









建设









内容

包括土方工程、植物风景工程、园路工程、建筑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其他配套工程等。











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

BIM

)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

CIM

)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并包含数字化模型(

BIM

、

CIM

)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的工期为

34

个月。计划进场准备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30

日,非植物风景工程(其他附属工程)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其中植物风景工程计划完工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31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合同签订后进场做施工准备工作。养护期为自植物风景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各阶段性工程完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本项目









的标段划分:









本项目









划









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单位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在本项目中同时参与

2

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

1

个标段。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限价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











一标段:位于容西片区中部,西至智源北路,东至楼堤路,北至津海大街,南至景泰街。











二标段:位于容西片区东部,西至楼堤路,东至大水路,北至津海大街,南至奥威大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一标段:须同时具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

a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含

)

以上资质,

b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含

)









以上资质









,









需要(









需要









或不









需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a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含

)

以上资质,

b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合同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含)的已完工或竣工的公园项目(公园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标准参见《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







/







T85-2017)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









。











(4)财务要求:











/











(5)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







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s.







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

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网站(

.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

骗取中标

”

或

“

严重违约

”

或

“

重大工程质量

”

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

















⑤

















项修改为本条)。























A.以上

u

、

v

、

w

、

x

、

y

、

z

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u

、

v

、

w

、

x

、

y

、

z

条要求为准。























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

谁主张、谁举证

”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

交易平台

”

在

“

投诉与答复

”

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投标









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

















;

















仅承担园林绿化

















而不承担其他

















工程的联合体成员不需要具有市政、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也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















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业绩认定;联合体成员如都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联合体各方均须同时满足本招标公告

3

款(

2

)要求;投标人未明确按专业分工的视同双方都承担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双方均需满足招标公告

3

款(

1

)及

3

款(

2

)要求;























c.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

















同一标段

















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第

3

















(















4















)、(















5















)、(















6















)

















项要求

















;























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g.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其他要求:













投标人若中标,项目经理应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5

















日00时

00

分

00

















秒

















至

















2023

















年

















8

















月

















7

















日9时

29

分

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CA数字证书









登录

“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



)(以下简称

“

交易平台

”

)的

“

电子招标项目

”

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









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7

















日















9时

30

分

00

秒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

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

















省

















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联系人:













石经理





















电 话:











0312-5675068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投咨询有限

















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

6

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联系人:













司东海、李少雄





















电 话:











13051765783















、

1















8910299269



















电子邮件:











sidonghai@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

”

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

服务平台

”

或

“

交易平台

”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

1

天通过

“

交易平台

”

中

“

我的投标项目

”

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10.10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

docx

(

office2010

及以上版本)和

pdf

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

pdf

格式。















10.11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

400M

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2 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

HBT

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3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10.14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

7.8.2014.2960

,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0312-5675633

。















10.15(

1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①









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司东海

















联系电话:13051765783















电子信箱:sidonghai@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

6

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②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









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









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









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









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









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









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