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项目
压浆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1〕6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压浆料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采购。本次公开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国交建承建的重庆轨道交通 15 号线二期土建工程(YK20+351~YK35+575)(以下称为本项目)主要穿越重庆市高新区、沙坪坝区,涵盖 7 站 6 区间+1 联络线+1 出入线+1 车辆基地。车站均为明挖地下站,区间采用盾构、明挖、暗挖等工法。其中换乘站 5 座(大学城中路站与 17 号线换乘,大学城南站与 27 号线换乘,陈家桥站与 1 号线换乘,张家湾站与 19 号线换乘,物流园北站与 7 号线换乘)。线路设计时速为 140km/h。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压浆料不分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1:招标公告附表。
2.2.2 本次招标的压浆料,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本次压浆料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6)其他条件。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不少于300万吨,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压浆料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出具的委托生产许可证明。
(3)财务能力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少于200万元。财力状况良好,有执行物资供应的良好的资金保障。投标人应提供2020-2022三年度财务报告,连续三年无亏损。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0或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具有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招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部门的处罚、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清退出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招标人有权忽略未对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微小偏差。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对于受到通报批评或被列入重庆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从业黑名单或被中国交建列入黑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其他要求: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内的注册合格供应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5.2请于2023年7月4日22时30分至2023年7月14日22时30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现金购买,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可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
投标人应于2023年7月14日22时30分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压浆料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开户行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450987236@,标题栏填写“压浆料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费用在银行之间的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售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投标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 15 号线二期土建工程 12标项目经理部
账号: 01-10-003264-01
收款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此账户收款时请备注:中交重庆地铁15号线—款项性质(例如:中交重庆地铁15号线—压浆料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5.4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22时30分至2023年7月26日22时30分。开标时间:2023年7月26日22时30分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土建工程12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协信天骄名城三期2栋914
邮 编:400000
联 系 人:刘先生18716987645
电子邮件:450987236@
户 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土建工程12标项目经理部
账 号: 01-10-003264-01
收款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此账户收款时请备注:中交重庆地铁15号线—款项性质(例如:中交重庆地铁15号线—XXX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
二期土建工程12标项目经理部
2023年7月4日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中国交建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项目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收货人
| 收货地点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备 注
|
| 1
| 压浆料
| 抗压强度要求:
3天≥20MPa
7天≥40MPa
28天≥50MPa
| 吨
| 300
|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2标项目部
| 大学城中路站
| 运输至施工现场并验收合格
| 2023年8月-2023年12月
| |
| 2
| 合计
| | 吨
| 300
| | | | | |
备注:
1:本数量为计划需求量,最终以现场实际供应数量为准,详见用户需求书。运至中国交建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2标施工现场沿线指定地点交货
2:最高限价:限单价1000元/吨,含税到场。
附件2:供应商审核要点
1.合作意向申请时,申请说明须写明欲参与公司哪个项目何种物资投标。
2.基本信息里查工商注册号、税号、组织机构代码是否与资质文件里的附件对应一致。
3.基本信息里的住所信息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4.基本信息里的注册资本注意单位是万元。
5.基本信息里的公司类型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6.基本信息里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期限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保持一致。
7.基本信息里公司简介须填写,并明确主营产品。
8.产品信息里须有参与本次投标的物资。
9.资质文件里的附件资料应为清晰可辨、真实有效的原件扫描件,必须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真实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包括: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近三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