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YS2023-2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沙加油站租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投标资格标准(1)更改为:(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的投标人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更改为: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更改为:单位授权书:a.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b.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招标文件中关于“在同等报价情况下,原中标人闽侯县闽海闽沙石化有限公司(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且不享受1个月的免租期。”规定统一更改为“在同等报价情况下,原中标人闽侯县闽海闽沙石化有限公司(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且享受1个月的免租期。”
3.删掉招标文件中有关于“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出具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的规定。
4.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关于开标地点统一更改为: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层第3开标大厅。
其他内容均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上街镇沙堤村民委员会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沙堤村
联系方式:赵先生0591-22871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四层
联系方式:林瑞芳、廖小兰、马光锦0591-87679352 876793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廖小兰、马光锦
电 话: 0591-87679352 87679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