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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钢能环管理中心供电分厂01变电所大修用HGIS和GIS组合电器等项目资格预审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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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鞍钢能环管理中心供电分厂01变电所大修用HGIS和GIS组合电器等项目资格预审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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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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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能环管理中心供电分厂01变电所大修用HGIS和GIS组合电器等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能环管理中心供电分厂01变电所大修用HGIS和GIS组合电器等项目 (AGGFGSHGZYD23062956150)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鞍钢能环管理中心供电分厂01变电所大修用HGIS和GIS组合电器等项目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3)生产型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具有2019年-2022年在国家电网、或南方电网同类产品供货业绩2份及以上,每份业绩不少于10个间隔,并提供至少2份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或税务系统开票信息截屏)],其它企业业绩无效。如合同内容与本标件名称不同或无法证明不少于10个间隔,需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证明。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注册资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注册日期必须在2022年之前。2、2019-2022年中任一年度营业收入必须达到20亿元及以上,以国家税务网站截屏或税务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必须是完整审计报告)为准。3.6本次招标要求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4.资格预审方法预审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预审。5.申请报名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07月04日10时00分至2023年07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 标 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53甲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联 系 人:李世权联 系 人:郑伟电 话:0412-6727000电 话:6736663 2023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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