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 水污染治理服务 | 自贡市中小河流治理方案 | 完成自贡市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工作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范围
原则上为流域面积200~3000km2的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包括跨市河流。
2、水平年
现状基准年为2021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2035年。
3、数据资料
采用最新发布的官方数据和相关行业调查查勘的权威数据,开展必要的补充调查,注重数据资料一致性,加强对不同来源基础数据的一致性分析和数据成果的合理性分析。
4、与相关规划衔接
方案编制应充分利用历次编制的中小河流治理有关规划成果,并与相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相协调,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水电、航运等已有规划相衔接。
5、编制单元
治理方案编制以逐条中小河流为基础,对处于同一个防洪工程体系、有干支流洪涝水蓄泄关系的中小河流,宜以所在河流水系或区域为单元组织开展工作与编制治理方案,但治理目标、治理标准、治理任务和治理措施需细化到各河流(段)上。对同为某一上级河流的支流或者地理位置接近的,流域洪涝水产汇流特征、洪水计算方法、防洪措施类似的若干个中小河流,可打捆编制形成一个治理方案。
6、成果提交
提交以逐河流水系为基础,按编制单元汇总的中小河流治理方案报告;提交中小河流治理方案附表;提交2023~2025年中小河流治理河流名录及项目清单,项目有关批复文件、有关图件。支撑全省编制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治理方案报告。
二、服务内容
1、编制自贡市逐条中小河流治理方案,汇编自贡市(跨市)逐条中小河流治理方案;
2、负责填报中小河流治理基本情况附表(附表2-1~2-6),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及项目清单附表(附表3-1~4-5);
3、负责完成自贡市中小河治理矢量数据上图工作;
4、负责完成省水利厅组织的审查与汇报及后续修改工作。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自贡市中小河流治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范围
原则上为流域面积200~3000km2的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包括跨市河流。
2、水平年
现状基准年为2021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2035年。
3、数据资料
采用最新发布的官方数据和相关行业调查查勘的权威数据,开展必要的补充调查,注重数据资料一致性,加强对不同来源基础数据的一致性分析和数据成果的合理性分析。
4、与相关规划衔接
方案编制应充分利用历次编制的中小河流治理有关规划成果,并与相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相协调,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水电、航运等已有规划相衔接。
5、编制单元
治理方案编制以逐条中小河流为基础,对处于同一个防洪工程体系、有干支流洪涝水蓄泄关系的中小河流,宜以所在河流水系或区域为单元组织开展工作与编制治理方案,但治理目标、治理标准、治理任务和治理措施需细化到各河流(段)上。对同为某一上级河流的支流或者地理位置接近的,流域洪涝水产汇流特征、洪水计算方法、防洪措施类似的若干个中小河流,可打捆编制形成一个治理方案。
6、成果提交
提交以逐河流水系为基础,按编制单元汇总的中小河流治理方案报告;提交中小河流治理方案附表;提交2023~2025年中小河流治理河流名录及项目清单,项目有关批复文件、有关图件。支撑全省编制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治理方案报告。
二、服务内容
1、编制自贡市逐条中小河流治理方案,汇编自贡市(跨市)逐条中小河流治理方案;
2、负责填报中小河流治理基本情况附表(附表2-1~2-6),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及项目清单附表(附表3-1~4-5);
3、负责完成自贡市中小河治理矢量数据上图工作;
4、负责完成省水利厅组织的审查与汇报及后续修改工作。
三、提交成果
1、治理方案部分
四川省长江流域岷江至大渡河水系越溪河治理方案;
四川省长江流域长江干流岷江至嘉陵江水系旭水河治理方案;
四川省长江流域长江干流岷江至嘉陵江水系自贡市乌龙河治理方案。
2、附表部分
附表2-1:四川省(自贡市)中小河流治理名录;
附表2-2:四川省(自贡市)中小河流有防洪任务河流及河段情况调查表;
附表2-3(1):四川省(自贡市)中小河流防洪工程情况调查表(堤防);
附表2-3(2):四川省(自贡市)中小河流防洪工程情况调查表(护岸);
附表2-3(3):四川省(自贡市)中小河流防洪工程情况调查表(防洪水库);
附表2-4:四川省(自贡市)中小河流洪涝灾害情况调查表;
附表2-5:四川省(自贡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
附表2-6:四川省(自贡市)中小河流治理现状与需求调查表;
附表3-1:四川省(自贡市)中小河流防洪保护区与防洪标准表;
附表3-2(1):长江流域岷江至大渡河水系河道洪水处置方案表;
附表3-2(2):长江流域长江干流岷江至嘉陵江水系河道洪水处置方案表;
附表3-3:四川省(自贡市)中小河流治理措施和投资表;
附表4-1:四川省(自贡市)流域分区中小河流治理现状汇总表;
附表4-2:四川省(自贡市)流域分区中小河流沿河城镇防洪标准情况表;
附表4-3:四川省(自贡市)流域分区中小河流治理措施和投资汇总表;
附表4-4:四川省(自贡市)流域分区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和成效汇总表;
附表4-5:四川省(自贡市)2023-2025年治理中小河流及项目表。
3、矢量数据部分
中小河流shp文件编辑;
防洪治理规划河段航拍。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磋商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 1,6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