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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耗材第二批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资格后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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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3年耗材第二批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资格后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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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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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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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耗材第二批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耗材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400-006-665544-CG044-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耗材第二批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耗材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次招标标段为独立标段,耗材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3项目地点: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30日起12个06月或合同金额达到上限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2.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技术条款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必须满足相应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2近三2023年(20202023年-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近三2023年内无重大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本网站站(
3.6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购产品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要求。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2023年0706月0530日至20232023年0706月1130日(法定公休30日、法定节假30日除外),每30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采取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邮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400-006-66550706@),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体现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2023年未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
5)未被列入
电 话:0431-400-006-665512
招标代理机构:{本网站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宜居路御翠湾60幢105号房
联 系 {本网站n>刘工
电 话:400-006-6655、0431-400-006-66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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