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曹山路东侧、望湖路北侧地块项目-蚌挂(2022)31号地块EPC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含监理)(项目编号:BB2023SQGCZ125),招标人为蚌埠恒湖置业有限公司,现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回复,具体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37页“1、满足项目负责人门槛业绩的,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一个满足项目负责人门槛业绩的,加2分,本项满分6分。(注:按照门槛业绩提供相关资料)”。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同一项目负责人在近五年内完成三个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可能性极小,且综合第一次答疑提问情况,众多潜在投标人均不满足该项要求,请招标人结合实际情况考虑,现建议将本条改为“满足项目负责人门槛业绩的,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一个满足项目负责人门槛的在建业绩,加1分,每增加一个满足项目负责人门槛的完工业绩,加2分,本项满分6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第37页“4、项目总监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建议将此项要求改为“项目总监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企业业绩、负责人业绩及总监业绩要求中,对完工证明材料均有要求。部分省份没有监理业务手册、交工验收证、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请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盖章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等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否可以认可为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工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蚌埠恒湖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