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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10千伏志洋-嘉兰线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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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10千伏志洋-嘉兰线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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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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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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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10千伏志洋-嘉兰线路新建工程项目
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10千伏志洋-嘉兰线路新建工程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2023〕1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10千伏志洋-嘉兰线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3项目概况:详见招标范围。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包括电缆及电缆排管施工,主材、附件等材料的采购安装在内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包含路径协调、青苗赔偿及相关协议手续办理等其它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110kV志洋-110kV嘉兰线路新建工程:线路长度10.2km,其中:新建110kV单回电缆线路4.28km【利用已建电缆通道0.26km(含新建单回直埋0.03km),利用已建电缆通道3.71km(含新建单回直埋0.08km),新建单回直埋0.31km】;利用现状双回架空线路(预留单回路侧)5.1km;孙武路东侧绿化带新建电缆通道0.82km,其中:新建4×6位排管0.75km,新建混凝土顶管0.07km(孙武路段不含电缆材料量);电缆选用ZC-YJLW03-Z-64/110-1×1200mm²,随电缆通道敷设1根48芯GYFSTZY非金属阻燃光缆;利用已建架空线路与户外电缆终端头连接时,引下导线采用2×JL/G1A-240/30 钢芯铝绞线。
(2)港区变-嘉兰与港区变-南站110kV电缆线路跳通:港区变-嘉兰与港区变-南站110kV电缆线路跳通,利用已建电缆通道。
(3)其他内容: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4)具体施工内容和详细参数以收口初步设计文件及清单为准。
2.6工期要求:自开工之日(以监理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起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电力工程相关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
2.8安全文明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目标,争创国家或地方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具体目标:
(1)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2)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严防轻伤事故。
(3)不发生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及有人员责任的设备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7)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业主单位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国家能源部门(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信用能源”网站()信用公示中许可信息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截图。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者网络查询件),项目经理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出具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备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项目经理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3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以来均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110千伏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11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线路工程业绩至少一项。
注:企业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均不能体现电压等级或者项目经理姓名的,可以提供甲方开具的证明材料,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投标人(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开标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存档,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文件无效。
3.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网络查询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至2023年7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
6.3其他事项: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QB-2#东单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371-6868257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电子信箱:hnqszbdl@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投诉电话:0371-56567456
邮 箱:xinggangju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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