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固原市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3-(采)-40
项目名称:固原市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采购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 医用氧气
(40L/瓶)
| 医用氧气质量标准符合《中国药典2015 版》规定,液氧纯度大于99.5%(ml/ml)。
| 每瓶规格40L/瓶,具体数量以医院实际使用为准。
| 瓶
| 50
|
| 医用氧气
(15L/瓶)
| 医用氧气质量标准符合《中国药典2015 版》规定,液氧纯度大于99.5%(ml/ml)。
| 每瓶规格15L/瓶,具体数量以医院实际使用为准。
| 瓶
| 40
|
| 气瓶托管
| 办理电子标,检测、维护、登记备案等
| 具体数量以医院实际使用为准。
| 瓶
| 120
|
合同履行期限:3年;中标后合同一年一签,按照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咨询电话:自治区财政厅0951-5013296;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0951-5189839。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中国药典2015 版)、药品GMP 证书、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的委托运输协议、运输公司的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2)如供应商为医用气体代销企业,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的委托运输协议、运输公司的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生产厂家上述所有经营资质及证明文件;(3)具有国家或省、市市场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4日 至2023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固原市原州区建业街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固原市人民医院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九龙路
联系方式:韩睿玲0954-2683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联系方式:张欣0951-6150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欣
电 话: 0951-61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