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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民航食品有限公司巴沙鱼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南 |
发布时间: |
2023-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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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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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 MHSPZB2023-012;
2、项目名称:河南民航食品有限公司巴沙鱼产品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项目概况:采购巴沙鱼,年采购预算预计69.96万/年。
3.2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数量(万斤)
产品要求
巴沙鱼柳(冻)
6.36
1.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标准。
2.出成率80%以上
注:需提供巴沙鱼的解冻出成率
3.3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采用1+1+1模式,如合同期限到期前两个月内,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服务期限自动顺延一年,依次类推,最多顺延两次。若双方有异议,须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双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
3.4质量及验收标准
1、 产品外包装袋/箱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厂址、电话、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文字说明;产品表面文字和图案信息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广告法、GB7718、GB28050及规避清真禁忌的要求。
2、保证产品的品质数量等与我司采购物资清单要求完全一致,并在我司指定日期(或订单有限期内)送货到郑州机场河南民航食品有限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字后仓库人员方可收货,中标人按照我司仓库人员要求摆放到指定位置。
3、可定期送货,确保车间所用原物料为最新产品,避免出现品质问题。所有产品需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供应商必须有在产品不合格或需临时更换新产品时能及时提供相应合格的产品的能力。
5、供应商应根据各个产品的验收标准提供产品。产品验收标准如下:
名称
验 证
感观验收
日期验收
巴沙鱼
三证齐全,符合CCP点要求、批次检验报告、符合CCP点要求,海关进口检验检疫证明,通关凭证
肉质符合规格要求,无污染,无异味,没有解冻迹象,产品运输车辆或容器符合国标标准,商标齐全。
1.内外包装上生产日期相符,在保质期内
2.保质期在3(含)个月以内的,生产日期不得过 1/3; 保质期在12(含)个月以内的,生产日期不得过半;保质期在12个月以上的,生产日期不得过2/3。
注:(1)本标准中的三证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年检报告。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供应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类经营许可证,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近四年内至少承担过1个相关的供货业绩。
(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查询网站(
(4)供应商未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未在禁入期。
4.2运输方式要求:
4.2.1供应商应采取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强光等事项。
4.2.2厢式货车运输,保持良好卫生状态;
4.2.3运输车辆应保持干燥通风、干净整洁无异味,不得与易污染物品混装混运,并使用冷藏车运输,到货产品不得出现解冻迹象,表面温度不超过-9摄氏度。
4.2.4运输途中车厢应保持上锁或使用车封,保障货品安全。
4.3供应商必须提供随货物配备的送货清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等信息)。
4.4交货地点:新郑国际机场云港路与货运路交叉口河南民航食品有限公司
4.5成交供应商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到采购方指定地点,采购方组织管控、验收人员对产品外观质量、数量、产品品质及有关资料进行验收,如果供应商到场的货物及其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等级订单要求不符时,采购方有权拒收,由此而造成采购方的各项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财务与服务要求
5.1实时响应。因紧急需要,供货方需实时响应招标人的零星采购需求。
5.2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产品送到后,如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无条件包退包换。
5.3交货地点:新郑国际机场云港路与货运路交叉口河南民航食品有限公司。
5.4供货方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到采购方指定地点,采购方组织验收人员对产品外观质量、数量、产品品质及有关资料进行验收,如果供货方到场的货物及其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等级订单要求不符时,采购方有权拒收,由此而造成采购方的各项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5中标人不得自行变更供应的产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5.6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依照公司制度《原辅材料进货验收规定》进行处理。
5.7若产品批次检验报告不合格的,无论以上何种产品,一律做全批次退货处理。
5.8 供货商应每月向我司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应体现所送物品明细内容。
5.9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果蔬、鲜活肉蛋等农产品,若为免税并开具普通发票的,同时需提供自产自销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自产自销证明材料的,则需提供符合国家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10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果蔬、鲜活肉蛋等农产品,若为免税并开具或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同时需提供自产自销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自产自销证明材料的,则需提供符合国家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11结算方式:
5.12采购方按照生产需求向供应方发送采购订单,明确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5.13供货方将所需物品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每月交货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核对账款无误后,供应商于次月10日前向采购人开具当月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根据账期支付货款。
5.14账期:3个月
5.15合同签订采购价格包括货物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摆放、保险、税费、配合验收、售后保障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所产生的费用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采购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6、报名须知
6.1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5日至2023 年7月11日23:55(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采购平台”(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网上要求报名(详见
6.2报名后,登录“项目采购平台”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6.3询价文件以下载的电子询价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询价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询价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5投标人被列入河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8、响应及报价方式
8.1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制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并标明正本和副本。
8.2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
将编制好的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在文件袋内,文件袋用封面密封,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8.3询价响应文件的邮寄
(1)邮寄地址:河南民航食品有限公司(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货运路与云港路交叉口)
(2)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3)收件人:王先生
(4)联系电话:0371-58519128
9、询价响应文件启封地点和时间
9.1询价地点:河南民航食品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云港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9.2询价响应文件启封时间:2023年7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采购平台》(网址
11、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民航食品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6738
采 购 人:河南民航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货运路与云港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58519128/15603713033
邮 箱:45248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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