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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叉车智慧物联感知设备采购-20230705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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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叉车智慧物联感知设备采购-20230705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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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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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叉车智慧物联感知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信息****年**月**日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
GKXJ-****-WL-****
采购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叉车智慧物联感知设备采购-********
标段包信息
序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
GKXJ-****-WL-****/**
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叉车智慧物联感知设备采购-********
询价
公告信息
标的物名称:
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叉车智慧物联感知设备采购-********
数量:
**套
交货期/工期:
合同签署后*个月内。
交货地点: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老塘山一期码头
项目概况:
项目所在地:
浙江省舟山市
资金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格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专业资质要求(如涉及)
*.体系要求(如涉及) *、生产企业须具有A、申请人须为生产商/制造商。 B、生产商提供如: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等照片。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②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及以上。③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产生产的证明文件。④统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C、生产商需提供:①生产工艺流程;②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信誉要求: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近三年(****年*月*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供应商承诺书” *.允许制造商、贸易商参与。后续详见特殊说明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年**月**日到****年**月**日
询价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应答人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供应商提交注册申请后,由供应商及时告知项目联系人(联系人:汪家佳,电话:***********),完成供应商注册申请,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注册成功后,方可下载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支付成功后,应答人可自行下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不可参加报价。若确认响应询价,须及时告知公告中联系人,进一步完成系统注册审核后,方能提交应答文件。 如供应商未及时告知,造成未完成注册无法参与投标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询价文件价格:
*.*元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应答文件递交方法:
应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应答文件递交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
****年**月**日
开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特殊说明: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应答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贸易商需满足:(*)成立满三年(公开方式除外); (*)原则上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特殊情况无法满足的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寻源文件中设置“经审计的三年财务报表”的相关要求; (*)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 (*)自有社保人数≥*人,履行社会责任,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具有获取产品的渠道能力,且产品质量优良。对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贸易商,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号中海油大厦B座
联系人:
汪家佳
电子邮箱:
wangjj**@
邮编:
******
联系电话:
****-*******
汇款信息
汇款信息对投标人可见: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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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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